世界上數字版權管理技術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,DRM)主要有數字水印、密碼技術、安全容器技術等,由于理論上任何技術都存在作假的可能性,技術本身并不具備作為司法證據的客觀性,因此,在司法實踐中發揮法律效力的不是某種技術,而是技術提供者的公信力。
SZDC數字作品備案系統基于對法律、案例及社會需求的分析研究,將科學技術與政府公信力、行業組織公信力相結合,以最為科學的方式保護知識產權。SZDC數字備案還有公開查詢、轉讓備案、作品管理、預備案等實用功能是其他技術不具有的。